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膳食中心三楼特色餐饮档口项目招标公告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标办公室现就膳食中心三楼特色餐饮档口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于2017年4月14日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欢迎具有相关资质、能力且有意向进行合作的企业、商户和个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膳食中心三楼特色餐饮档口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
ZYY〔2017〕006。
三、招标对象
可以是现在或曾经营过餐饮行业的企业或商户,也可以是现在从事餐饮业经营管理或曾有过相关经历的个人。
四、入驻时限
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作合同后的10日内。
五、招标内容
膳食中心三楼特色餐饮设置10个风味特色档口,每个投标人仅限投其中的1个类别,每个类别须至少有3个及以上的投标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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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味特色档口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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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式快餐 |
2 |
包子、手工水饺、馄饨 |
3 |
砂锅 |
4 |
拉面 |
5 |
中式盖饭 |
6 |
川湘风味 |
7 |
麻辣烫 |
8 |
陕西风味 |
9 |
过桥米线 |
10 |
粤式小吃 |
六、合作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膳食中心三楼特色餐饮区。
七、合作期限
首次合作时间:自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作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止。
八、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投标要求
1、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商户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者须是经营者本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允许经营所投标类别餐饮相关字样。
2、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商户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3、参与投标的个人须提供餐饮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包括年限、工种、业绩和雇主评价等),以及个人从业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健康证件。
4、参与投标人须请其法人(经营者或个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该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投标人一经确定中标,须履行义务,不得将所中标项目类别转包或出租他人,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作。
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前审方式,于开标前查阅投标人相关材料。
十、所需证明材料
请参与投标的企业或商户的法人或经营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法人或经营者签字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开户许可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6、法人授权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7、2014年-2016年所投标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
8、独立或参与经营相关行业的合作合同;
9、法人或经营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该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请参与投标的个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从业资格或参加培训相关证件;
3、本人从事餐饮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4、独立或参与经营相关行业的合作合同;
5、本人有效的健康证明;
6、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凡提供上述各类证明证件材料的,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伪造内容,一律取消参与投标资格。
请符合条件的各参与投标企业、商户和个人,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标办公室(成教学院楼108室)进行资格审查,并获取招标文件。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4号;
电子邮箱:hljzyydxzbb@163.com;
联系电话:0451-82117839;
联 系 人:王老师。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招标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